宣统三年,吉林省境内就有关于红十字赈济会救助灾民的史料记载。1919年6月11日,吉林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在随后的日子中,红十字会担负起了战场救护、战俘移交、赈济灾民等方面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红十字事业发展迎来新的春天,1958年召开了吉林省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1958年至1966年间,吉林省红十字会在发展会员、建立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救护培训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出现可喜的局面。改革开放后,人道事业发展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1997年8月,吉林省红十字会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出,正式依法独立设置。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红十字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道资源,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红十字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
目前,吉林省红十字会为副厅级建制,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组织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1个——吉林省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加挂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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