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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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运动知识科普

时间: 2026-05-09

一起来了解什么是红十字运动

探究其起源、基本原则、标志、

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


红十字运动的起源


红十字运动是指国际红十字运动,又称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它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三个部分组成。

国际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创始人是瑞士人亨利·杜南,其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至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从事人道工作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1945年成立)、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1894年成立),并称世界三大组织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有苦难的地方就有红十字会,有红十字会的地方就有希望。”

谈到红十字运动的起源,人们常用“五个一”来概括,即:一个人、一场战争、一本书、一个组织、一部公约

1859年6月24日,在意大利北部的索尔费里诺镇,奥地利和法国军队陷入了一场苦战(索尔费里诺战争),16个小时后,战场上遍布着 40,000名死伤者。就在那天晚上(6月25日),瑞士人亨利·杜南(Henry Dunant)因生意而途经此处。面对交战双方成千上万名伤兵得不到医疗救治而遭受的痛苦,他备感诧异。他呼吁当地人帮助他照顾伤者,并坚持交战双方的士兵应受到同等对待。

杜南在返回瑞士后出版了《索尔费里诺回忆录》(1862年11月),并提出了两项郑重呼吁:一是在和平时期组建救助团体,以便在战时护士能够及时照顾伤者;二是援助军队医务部门的志愿者应得到一项国际协议的承认和保护。

为确保书中提出的建议得以实现,杜南本人和 4名瑞士创始人随后着手开展工作 , 1863年2月9日创立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1863年 10月 , 16个国家和 4所慈善机构应他们的邀请派代表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与瑞士国旗色彩方案正好相反的白底红十字被采纳为特殊标志。红十字运动由此诞生。因此,1863年成为红十字运动的元年(到2025年已成立162年)。

1864年8月8日至22日,在日内瓦召开外交会议,即“关于中立化在战地服务的军队医务部门的国际会议”,签署了《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即《红十字公约》(后被称为第一个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战场上进行救护的医院及人员处中立地位,应受保护;应对伤病员不分敌友均给予救护。

1901年,亨利·杜南和法国人弗雷德里克·帕西同时获得第一个诺贝尔和平奖。1910年10月30日,亨利·杜南与世长辞(82岁)。此时,他开创的红十字事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开花结果,其中就有中国(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

红十字运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在国际法的保障下不断发展,截止2025年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均已成立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成为当今世界三大国际组织之一。

世界红十字日,即“世界红十字与红新月日”,是每年的5月8日。

1948年,红十字会联盟(即现在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为纪念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亨利·杜南,将其生日5月8日确认为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红十字日当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同时以各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以表示红十字运动的国际性以及红十字人道工作不分种族、宗教及政治见解的特性。


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


红十字运动的强大生命力,蕴藏于它对人类不存在歧视、歧见的人道思想。这个思想主要体现在它所奉行的基本原则之中。

1965年10月,在维也纳召开了第20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大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七项原则作为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提交大会讨论,并获得通过。

1986年10月,在日内瓦会议(第25届国际大会)上被纳入大会通过的《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在章程序言中重申:“在完成任务时,本运动将信守其基本原则。”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这七项基本原则是团结和指导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三个组成部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家红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一套共同的价值标准。

这些原则是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组成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行动中均需遵守的强制性行为准则。遵守这些原则可确保运动行动的人道性质,并使在全世界开展的广泛活动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这些原则成为了组织结构、文化和成员各不相同的各国红会之间共同的纽带,使他们的工作具有了统一性和普遍性。

前四项原则(人道、公正、中立和独立)明确了运动存在的原因,激励和影响着运动开展的所有行动。

后三项原则(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涉及到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

(一)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疾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二)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或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三)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敌对状态下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性质的争论。

(四)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自主,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五)志愿服务。本运动是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六)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工作。

(七)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红十字运动的标志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诞生之始,有必要采用一个可以为军队医务人员、志愿救助工作者和武装冲突受难者提供法律保护的特殊符号。该符号(后被称为标志)必须简明,从远处易于辨识,人人知晓

由于宗教和历史原因(“十字”是基督教标志,“新月”是伊斯兰教标志;新月之于伊斯兰教,正如十字架之于基督教,象征着新生),世界上始终存在红十字运动的统一性与标志的多样性的矛盾。目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同时存在红十字、红新月以及红水晶三种标志,均为白底红色标志,它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地位

(一)红十字标志

在1863年10月召开的日内瓦国际会议上,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几名成员提出一项议案:以印有红十字的白色袖章作为医务人员的保护性标志。1864年日内瓦召开的外交大会确定白底红十字标志(与瑞士国旗的色彩方案相反)。1906年7月6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明确规定:将白底红十字旗样留作武装部队医务部门的标志和特殊符号。此后,1929年7月27日和1949年8月12日修订的日内瓦公约都重申此规定。该标志历史最悠久,使用国家最广泛。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红十字由5个等边正方形组成)

(二)红新月标志

1876-1878年俄国与土耳其战争期间,奥斯曼帝国宣布,虽然它同意尊重敌方所使用的红十字标志,但它将使用红新月(弧度向右者为新月)而非红十字作为其标志。1899年,波斯国(现伊朗)提出使用红狮日标志。1929年,日内瓦公约确认红新月及红狮日标志具有与红十字标志同等法律效力与地位。1980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放弃使用红狮日标志,改用红新月标志。

(三)红水晶标志

红十字和红新月这两个标志有时被认为具有文化、宗教或政治含义,这会危及其对武装冲突受难者、武装部队医务人员和人道工作者的保护。还有一些国家红十字会(如以色列)因为既不愿使用红十字也不愿使用红新月标志,而无法被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接纳为正式成员。为此,2005年12月,在日内瓦国际外交会议上,192个日内瓦缔约国经过磋商,通过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关于采纳一个新增特殊标志的附加议定书》),采纳“红水晶”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第三个标志。2006年6月,第29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在日内瓦召开,经过激烈辩论和反复磋商,通过决议,正式启用红水晶标志作为第三标志。这个新的标志被认为不具有任何民族、宗教或者文化的内涵,因此那些不愿使用现有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的社会团体可以选择使用。



红十字运动的标志有两种用途:


(一)保护性标志:在武装冲突中,它们是《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为救济工作者、医务人员、医疗设施和运输工具提供的明显的保护性记号。在这种情况下,标志尺寸应尽可能大,并且不得载有任何其他信息。

(二)识别性标志:表明某人或某物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标志应载有附加信息 (如国家红会的名称或首字母 )。标志在尺寸上应相对较小,且不应标在臂章上或是建筑物的顶部,以免与保护性标志相混淆。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1996年1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9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分总则、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禁止使用、罚则、附则,共6章24条。

该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保证红十字标志的正确使用,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内容包括:

(一)红十字标志的性质和作用。

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

(二)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

保护性使用是指在武装冲突中,冲突各方对依照规定佩戴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和标有红十字标志的处所及其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必须予以保护和尊重。

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使用时,不得在标志上添加任何内容;应当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或者不同的方向得以辨认,在夜间或者能见度低时,应当以灯光照明或者用发光物装饰。

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由国务院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明。

(三)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

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是指对与红十字活动有关的人或者物品的标示。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包括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及青少年会员;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的场所包括红十字会使用的建筑物、红十字会所属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场所;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的物品、运输工具,包括红十字会的徽章、奖章、证章,印刷品和宣传品,救灾救护物资及运输工具。

红十字作为标明性标志使用时,在红十字下方必须伴以红十字会的名称或者名称缩写,并不得将红十字置于建筑物顶部。

(四)禁止使用红十字标志及处罚的规定。

红十字标志不得用于:商标或者商业性广告;非红十字会或者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药店、兽医站;商品的包装;公司的标志;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使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无权使用红十字标志的人员、机构非法使用的,红十字会有权予以劝阻;拒绝停止使用的,红十字会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使用。


红十字运动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三个部分组成。

这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独立的组织,各有各的地位,不向其它组织行使权力;它们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每四年与《日内瓦公约》各缔约国代表举行一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

这三个组成部分都受到七项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的指导。

(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简称“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立于 1863年(前身是伤病救护国际委员会,1875年定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它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是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倡导者、监护者、传播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瑞士机构,其委员由15-25名瑞士公民组成,承担的是国际使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89年在联合国获观察员身份。1917、1944、1963年三次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战争和国内暴力事件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该组织负责指导和协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在武装冲突局势下开展的救济行动。它还致力于通过促进和巩固人道法与普遍人道原则的方式预防苦难的发生。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要活动包括十个方面:

(1)努力确保没有参与敌对行动的平民免受伤害并得到保护;

(2)探视战俘和因安全原因被拘留的人;

(3)为因武装冲突而离散的家人传递信息并帮助他们团聚;

(4)帮助寻找失踪人员;

(5)提供或帮助人们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6)提供急需的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设施和住所;

(7)促使遵守国际人道法;

(8)监督国际人道法的遵守情况,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9)帮助减少地雷和战争遗留爆炸物对人们的影响;

(10)支持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防备和应对武装冲突及其他暴力局势。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全球的工作地点会根据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全球 8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

(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简称“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于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初始名称为红十字会联盟,1983年更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盟,1991年11月定名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大部分地区处于一片混乱之中,经济凋敝,疫病横行,大批难民在欧洲大陆到处流浪。当时没有几个国家设有卫生部,也没有能够组织大规模救济工作的真正的国际性机构。美国银行家、美国红十字会战时委员会主席亨利·戴维逊倡议,“把不同国家的红十字会联合起来,形成一个类似于国际联盟的组织,发起一个持久的和世界性的运动来提高卫生水平,防止疾病和减轻痛苦”。各国红十字会针对战俘和士兵开展的人道活动吸引了数以百万计志愿者的参与,并建立了巨大的专业网络,被战争摧毁的欧洲需要这样的资源。各国红十字会意识到彼此间密切合作的重要性。

1919年初,英美法日意等国在法国戛纳召开国际医学大会,随后,红十字会联盟成立。因二战迫近,1939年由法国巴黎迁往瑞士日内瓦。1995年,在联合国获观察员身份。1963年,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1982年,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决定,采用白底红十字与红新月为标志,是世界上唯一可同时使用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的组织。

目前,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为190多个会员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提供服务,为他们确定战略方向,保障红十字与红新月人道网络成员行动一致,同时也为各个成员提供各类技术支持。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开展救援行动,帮助灾难受灾群众,并将这项工作与加强成员国家红会能力的发展工作相结合。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工作集中在四个核心领域:

(1)推广人道价值观;

(2)救灾;

(3)备灾;

(4)卫生健康和社区关怀。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世界上最大的人道网络。由各个国家红会组成的人道网络遍及世界各地,这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最重要的力量。

在协调各国家红会间合作的同时,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也帮助国家红会提升能力,直接在各个国家开展项目。通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这个人道网络,可以将帮助送到最底层的各个社区。

同时,在国际层面,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位于日内瓦的秘书处,负责协调和动员国际救援,促进国家红会间合作,并在国际事务中充当国家红会的官方代表。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在各个地区代表处,其职责是支持国家红会救灾工作和开展发展项目,促进地区间的合作。

国际委员会与国际联合会的区别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区别在于两个组织的使命和构架。

(一)使命方面:国际委员会主要致力于保护武装冲突受害者的生命和尊严,向他们提供帮助,以及宣传国际人道法;国际联合会的主要工作是救灾备灾,大众卫生,传播非暴力、和平理念。

(二)构架方面: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中立、公正地保护和帮助受武装冲突影响的人;国际联合会是一个会员组织,由 190多个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组成。

(三)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

世界各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是本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是独立自主的全国性团体,是红十字运动的基本成员和重要力量。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是性质相同的志愿救护和救助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被视为超越国界、时空的非政治、非宗教的人道主义组织。最初是为战时救治伤员而设计的,后来成为一般难民的防灾救助机构。目前,世界上190多个国家已建立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

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具有深厚的文化历史基础。一是西方红十字的“人道”理念传入中国后和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契合,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提供了思想基础;二是1904年在我国东北旅顺口爆发的日俄战争引发的救护活动催生了中国红十字会。

1904年2月(清光绪三十年),在我国东北旅顺口爆发的日俄战争,数十万中国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在旅顺的外国侨民都由本国政府或红十字会出面,接运撤离战区。宣布中立的清政府也派船接运中国同胞,遭到俄国的拒绝,船只不准入港。为救护中国难民,上海海关道沈敦和等人出于义愤,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这是中国最早的和红十字有关的组织。

为得到国际上的承认,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约大臣、工部尚书吕海寰和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等人,在上海邀请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协商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万国,有“国际”之意,是当时流行语汇。权宜联合,取名如此,可谓无奈之举。但在中国地方创办,中国有红十字会主权)。同年3月17日正式定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清政府得知后,立即予以承认,并拨白银10万两作经费(各地绅商及衙门也劝募20万两白银)。这就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建会以后,中国红十字会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1904年3月,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会。

1910年6月,成立大清帝国红十字会。

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

1933年,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实际为新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事宜,并向政务院作了汇报。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报告,亲笔修改了会章,9月6日批准了章程和领导机构。会议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李德全担任新中国第一任会长。这次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0年10月,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会第21届理事会上当选为协会执行理事。

1952年,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承认1949年关于改善战地伤病员境遇等4项日内瓦公约;同年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1950年,中国红十字会改组时,周恩来亲笔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会章》)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中国红十字会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190多个成员国家红会中的一员。同时,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家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也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重要的一员。在北京,设有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东亚地区代表处。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为中国红十字会在不同领域提供技术支持并帮助其实施项目,如灾害管理、健康卫生及可持续发展等。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一个尤其重要的角色是在灾害发生时帮助中国红十字会协调国际救援。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立即调配了 10万顶帐篷发往灾区,并同时派出了 3支国际供水与卫生应急救援队实施紧急救援。紧急救援阶段结束后,国际供水与卫生应急救援队将设备全部捐赠给了中国红十字会,并对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中国红十字会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此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还支援了 6.2万间民房的重建,向受地震影响的人特别是儿童提供了心理支持。此外,其他国家发生灾害时,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也协调中国红十字会援助其他国家红会。

现阶段,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正致力于同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中国红十字会扩大国际救助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红十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15、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会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希望中国红十字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致信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强调: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红十字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公信力建设,提高人道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人道主义事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和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红十字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国家应急工作大局,扎实做好人道救助,积极开展人道服务,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公信力不断得到增强。

建立健全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储网络和应急响应协同联动机制,应急救援更专业。

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自觉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和青少年活动蓬勃开展,“三献”工作助力“健康中国”更加有力。

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斗争,主动请缨武汉保卫战、大上海保卫战,保护群众生命和健康彰显作为。

以“博爱家园”项目为抓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荣获国际联合会最高荣誉亨利·戴维逊奖(2022年),极大提升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国际影响力。



来源:博爱团风

编辑:孟薪媛

初审:邵敬懿

复审:刘丽伟

终审:刘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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