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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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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9岁男孩生命休止 器官捐献延续3人生命

来源:本站原创时间: 2016-12-31 10:45:18


2011年7月,吉林省成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之一后,刘丽伟就成了省内第一位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专职协调员。三年来,她见证了我省成功完成器官捐献65例,帮助600多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其中不乏令她感动、敬佩的人,但最近接触的一个捐献器官的家庭,令她感触最深。

器官捐献者小超,吉林市人,小超的生命停止在了9岁,是我省目前年龄最小的器官捐献者,在小超短暂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时间都在与病魔抗争。可能所有人很难想象,这个爱笑的男孩,在四岁时,就被宣告了生命的限期!

2009年夏天的一天,4岁的小超玩着玩着,忽然觉得头疼难忍,父亲王铁良赶紧带着孩子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小超得了脑胶质细胞瘤,在医学上,这是一种无法根治的疾病。

当医生宣告小超的生命最多剩下五年时,夫妻俩并没有完全相信,更没有放弃对儿子的治疗。接下来的日子里,即使小超的生命在倒计时,两人仍带着小超走访各大医院。小超接受第一次开颅手术后,在坚持服用药物的情况下,病情稳定了,但没多久,丈夫王铁良又被查出了尿毒症,必须进行透析治疗,对这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那时,家里两个病人,光靠孙艳萍每月不到2000元的收入根本不够。经过商量,夫妻俩只好将家里的楼房卖掉,回农村的平房住,那时已经花掉了10多万块钱。孙艳萍说,虽然她咬牙为儿子和丈夫进行着治疗,但却并未遏制孩子的病情,减轻丈夫的痛苦。“两年周后就复查去,结果又复发了在同一个位置。”孙艳萍说。

小超病情复发,只好进行第二次开颅手术,对一个6岁的孩子来说,这样的大型手术,的确是一件可怕的事儿。

“(孩子)就昏迷中的状态,就说妈妈我不去二楼,因为手术室在二楼。”孙艳萍说,对于手术,虽然儿子恐惧害怕,但却十分懂事。面对术后和发病时的疼痛,小超从来不吵不闹。第二次手术后,儿子的病情再次稳定,而这时丈夫要三天透析一次,根本不能外出工作。她既要上班,又要照顾两个病人,天天都是家里单位两头跑,公司考虑她家的情况,将公司一室一厅的房子,借给他们住,这样,她就可以一边照顾丈夫、儿子,一边上班。

小超的母亲孙艳萍说,小超是一个很听话、聪明、懂事的好孩子,可上天却没格外眷顾他,小超8岁时,不得不进行了第三次开颅手术,并进行了放疗治疗。那时,医生再次告知孙艳萍夫妻俩做好心理准备,孩子的时间不多了。而此时,丈夫王铁良在等待肾源做换肾手术,虽然不愿意相信这个实事,但在医生的建议下,王铁良和儿子小超,做了肾脏配型,如果配型成功,小超去世后,还可以挽救爸爸的生命,但结果不遂人愿。“我儿子和我的肾不匹配,他是A型血,我是O型血。”王铁良说。

在遗憾的同时,王铁良提出了另一个想法,就是如果小超哪一天真的离开他们了,可以把孩子的器官捐献出来,帮助和他一样等待脏器移植的患者。

经过几番挣扎,今年五月,孙艳萍夫妻俩最后做出了决定:把儿子的器官捐了,他们主动找到吉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并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字,但夫妻俩仍然期待奇迹的发生。然而孙艳萍夫妻俩终究没有等到这个奇迹,6月末,小超病情突然恶化,这次入院后,孩子就再没醒过来。

7月31日12时,小超被推进手术室。14时,小超捐献了2个肾脏、1个肝脏和1对眼角膜,成功挽救了3名重症患者,并使2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

2014年8月6日 上午 吉林省红十字会向孙艳萍夫妻俩颁发了荣誉证书。记者了解到 ,目前我省已经有600多人填写了器官捐献自愿书

但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等待移植肝脏800余人,等待移植 肝脏的患者有1500多人,小超的父亲 王铁良就是其中之一……

公民逝世后 器官捐献条件与流程

人体的组织、器官捐献,对于大家来说,应该是一个既艰难又伟大的决定。那么,器官捐献对于捐献者来说,有哪些要求?捐献方式和过程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赠器官及组织的适用性而定,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可以根据本人或家人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有这个条件和资格,生前有这个意愿,可以先到我们红十字会,填一个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吉林省红十字会 人体器官捐赠协调员刘丽伟介绍,填写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后,到器官捐献管理机构,领取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卡,而如果您的想法出现改变,随时可以更改登记表。而另一种捐献方式就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器官捐献。

“癌症啊、艾滋病、传染性疾病、重度感染这类的都不允许捐献,填志愿的,就是说在你身故后,进行严格的医学评估,符合捐献了,才可以进行,由家属同意了,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器官捐献。” 刘丽伟表示。

人体器官捐献必须是在直系亲属全部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据统计,自2011年7月至今,通过吉林省红十字会实现器官捐献的共66例,捐献大器官176个,成功挽救了176名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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