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掌握防病知识,加强自我防护。一是 尽量不外出,远离传染源。二是 出门带好口罩。三是 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场所,尤其是有中央空调的场所。
吉林省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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