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库管字〔2018〕84号文件精神,中华骨髓库兹决定对于吉林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张明昊同志予以救助。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25年5月2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反映。
吉林省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31-88906961。
吉林省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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