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全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扩大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红十字志愿服务中来,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快速发展,吉林省红十字决定对长春市蓝天救援队等16个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定的受表彰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5—2017年12月21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吉林省红十字会反映。
联系电话:88919277
联系人:于文翠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红十字会
吉林省红十字会拟表彰单位名单:
吉林大学红十字会
吉林财经大学“红十字之约”爱心协会
延边大学红十字会
长春红十字蓝天救援队
长春市红十字美吉公益志愿者服务队
吉林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工作站
四平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海上虎分队
东丰县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
辉南县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
白山红十字蓝天救援队
松原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中心
白城市红十字爱心家园
敦化市红十字水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
安图县九龙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延吉市建工街道红十字应急救护队
延吉市进学街道红十字应急救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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